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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主交的金融服務費能不能退?律師:收取無依據 (3) |
2019年04月18日 12:39 來源:玉林新聞網-玉林晚報 作者:龐獻 編輯:覃鴻圖 |
金融服務費實際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 在雙方溝通時,陳經理和龐女士都一再強調,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其實只是簡稱,實際上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,“客戶把相應的資料提供過來,我們再把這些資料提交給金融公司,這中間需要人力、物力去處理的”,而且全款提車和貸款購車所給予的優惠不一樣。在車價上,后者比前者便宜不少,也是因為后者有這筆金融服務費。 陳經理坦言,只要是貸款購車,4S店都會根據不同的車型收取一定的費用,用于為客戶提供辦理貸款服務,“所有的服務都是體現在金融服務費上的。” 對于陳經理的解釋,何先生并不認可,他認為,“協助客戶辦理貸款本來就是4S店的義務,而且收這筆錢是否有法可依?”對于何先生的疑問,陳經理沒有進一步解釋。 18日上午,陳經理告訴記者,金融服務費不能退還,因為這是在客戶知情、自主選擇下簽訂的購買協議,而且4S店已進行納稅。 保證金僅是讓客戶優先選擇,并非強制 “我和續保部門溝通了,走完公司的流程后,1000元的保證金可以退還。”陳經理向何先生反饋道。 為何要收取這筆保險保證金?該4S店的銷售經理寧先生解釋道,何先生購車時新的銷售管理辦法還沒出臺,金融公司為避免風險,在貸款合同上也寫明貸款3年里規定購買的險種。“本來是需要車主一次性支付3年的保險費,為減少何先生的首付款,所以當時沒要求他一次性支付。”寧經理說,交1000元保證金只是為了讓車主在續保時優先選擇在4S店續保,但車主可以與其他保險公司進行對比,若兩者保費相差大,車主可自主選擇。 “可能是銷售人員在表述上失誤,至今沒有哪個車主被扣掉保證金。”寧經理說,只要車主按貸款合同上買足3年的規定險種,不管是否在4S店續保,到期后都可以憑票據到4S店退保證金。 律師認為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無法律依據 記者采訪部分車主、4S店的銷售人員發現,貸款購車,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已成行規。李女士貸款10萬元購買了某品牌汽車也被收取了五六千元的金融服務費,但她表示,購車前銷售人員已跟她說明。 “貨款購車4S店都會收金融服務費,車價的利潤空間越來越小,金融服務費是4S店的盈利點,而且銷售人員往往會通過車價上給予更多優惠來引導車主選擇按揭,因為車主貸款的話,銷售人員會有返點。”曾在某4S店做銷售的鐘先生告訴記者。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?本報法律顧問、三益律師事務所范德普律師說,4S店無權收取金融服務費,因為4S店不是金融服務機構,無權協助辦理貸款,也沒有收費標準,具體的放貸工作應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與車主直接對接,由金融機構決定是否放貸。 “4S店的項目、義務是賣車、售后等工作,協助貸款不在其義務、權利范圍,相關部門沒有批準其超范圍提供服務或收費,因此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。”范律師說,并非車主同意、知情,4S店就能收取這筆費用,無法律依據就不能收取。 原標題:車主交的金融服務費,能不能退 銷售商:金融服務費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,不能退 律師: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無法律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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