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西擬訂新規規范土地二級市場,投資額未達25%的房建項目可鑒證交易
“市中心優質商業用地轉讓,有意者咨詢……”在網絡上和地產人的微信朋友圈里,不時能看到這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信息。10月12日,南國早報客戶端記者了解到,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已擬訂《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、出租、抵押二級市場交易規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規則》),擬對相關交易行為加強規范管理,避免私下交易帶來的風險甚至違法違規行為。《規則》對需要納入交易機構公開轉讓的情形和流程等進行了明確,并制訂了合同參考模板。
自然資源部門通過招標、拍賣、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,被稱為土地一級市場。房企從一級市場拿地后,再轉讓、出租、抵押土地使用權,則一般被稱為二級市場交易。長期以來,土地一級市場交易較為規范,而二級市場由于相關管理法規較為籠統,導致簽訂“陰陽合同”規避稅費、隱瞞土地實際情況造成買受人合法權益受損等情況不時發生。針對這一情況,為規范土地二級市場,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擬訂《規則》,對哪些交易需要納入公開轉讓等細節進行了明確。
《規則》明確,司法處置、國有資產處置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,以及通過協商議價方式可直接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的,可委托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機構交易。除此之外的二級市場交易,包括劃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、項目已投資額未達到投資總額25%以上的宗地轉讓等,都應在二級市場交易機構公開交易。公開交易方式參照一級市場,以“招拍掛”形式進行。但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、已被公告征收房屋等情形的土地不得轉讓。
為避免開發商炒賣地皮,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明確房建工程在完成開發投資總額25%以前,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。但現實中一些房企因資金問題無力開發,卻又受上述條件限制無法轉讓土地使用權,導致土地資源閑置、浪費。對此,《規則》提出,類似情形的土地可通過“交易鑒證”方式,由交易機構鑒證交易,待買受人繼續投資達到法定要求后,再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。避免類似情形土地私下交易帶來的違法違規問題。10月9日,南寧市就完成了首筆這樣的鑒證交易。買受人憑鑒證書,可到相關部門直接辦理報建等審批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