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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人獲刑!南寧多家法院集中宣判30起涉毒品案件 |
2021年06月25日 08:49 來源:南國早報客戶端 作者:王斯 經小飛 劉勝 羅冠龍 編輯:潘曉明 |
“6.26”國際禁毒日到來前夕,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青秀區、興寧區、江南區、西鄉塘區、武鳴區、賓陽縣、橫縣、馬山縣等8家基層法院,對30件毒品犯罪案進行集中宣判。5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刑,其中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,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。 ▲宣判現場。法院供圖 以下為典型案例: 案例一:女子將毒品綁腰間運輸,仍難逃法網 6月23日上午,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。2020年12月7日上午,陸艷麗攜帶兩塊毒品海洛因雇請一輛小汽車,從憑祥市上石鎮出發前往南寧市。當日中午12時許,當陸艷麗到達南寧市興寧區燕子嶺路時被公安人員抓獲。公安人員從其腰部查獲兩塊海洛因可疑物,分別凈重348.72克、348.81克。經鑒定,兩塊可疑物中均檢出海洛因成分。 案例二:快遞運送24塊海洛因,男子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9年2月底,施凱(另案處理)到云南省瑞麗市與被告人虎憶密商謀通過郵寄的方式,將毒品從云南省運回廣西。同年3月5日,毒品從瑞麗市寄出后,虎憶密將郵寄單號照片通過微信發送給施凱。同月9日12時許,施凱接到虎憶密告知快遞到達賓陽縣黎塘鎮的消息,便伙同李春年、龍建瑞(另案處理)駕車前往賓陽縣黎塘鎮高鐵站前路段某快遞倉庫接收毒品。龍建瑞領到包裹后,公安機關隨即將施凱等3人抓獲,并從領取的包裹內搜出24塊毒品海洛因(共凈重7004.35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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